(刘海龙/文)近日,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为落实相关工作,我校召开了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制定工作会议,副校长臧淑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西语学院等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校内教师教育专家代表,以及人事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实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郭长虹主持。
会上,郭长虹解读了《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传达了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从2021年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可以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教育类研究生包括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刘海龙对《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组织实施方案》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针对考核范围、考核依据、考核内容及形式、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的组织工作、考核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等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制定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并达成了初步共识。
臧淑英在讲话时指出,国家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是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决定的,具体方案出台是教育部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师范类专业建设,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促进师范生就业,推进免试认定改革,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后备军,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对师范类院校和教育类研究生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臧淑英强调,一定要抓住这一重大利好时机,把好事办好,按照我校组织实施方案分工,相关单位和学院要切实重视和行动起来,组织专家研制出各学段和学科领域的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标准要求和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实际情况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大纲和方案,为明年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打好基础,为今后我校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奠定基础。臧淑英要求,各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不断改进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模式,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切实突出教育类研究生培养的师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