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刘羲檬参加第八届全国和全省道德模范发布仪式并接受颁奖
2021年12月05日   党委宣传部

12月3日晚,第八届全国和全省道德模范发布仪式在哈尔滨举行。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主任陈海波,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贾玉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文明委副主任谷振春,省政协副主席、省文明委副主任张显友出席发布仪式并颁奖。我校东语学院学生刘羲檬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并接受颁奖。

图 我校学生刘羲檬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并接受颁奖

刘羲檬同学十几年如一日悉心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打理家中大小事情,用柔弱的双肩为母亲、为整个家庭撑起一片天。刘羲檬同学孝老爱亲的模范事迹和高尚品质,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彰显了当代青年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精神风貌,具有鲜明的典型性示范性和引领力感召力,为广大青年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11月5日,刘羲檬等68名同志被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受到******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刘羲檬曾荣获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黑龙江省道德模范、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等称号。

据悉,自2007年起,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先后有688人获得省级道德模范与提名奖,11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64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在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我省有2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称号、8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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