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高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评审结果的通报》(黑教发函【2021】232号),我校获得黑龙江省2021年高校“绿色学校”荣誉称号。
此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标准包含4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及78项评比细则。我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价标准,逐条细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完善、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创建支撑材料,顺利通过评审组的评价验收。
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眼节能环保、生态文明工作大局,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创建绿色学校行动实施方案》及《黑龙江省高校创建绿色学校评价标准》,不断推进学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从生态文明教育、绿色校园文化建设、节能改造、节能降耗及绿色创新等方面,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与学校长远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探索绿色学校创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绿色节能机制,多举并措,全力推进学校绿色校园创建工作。我校先后获得“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高校”等荣誉称号。
此次获得省高校“绿色学校”称号,是对我校节能减排工作和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绿色学校”建设为抓手,以节能降耗为着力点,将绿色发展融入学校内涵建设,注重节能日常监管与节能技改相结合的工作思维,推进绿色食堂、绿色文化建设和绿色发明创造等工作,持续提升学校节能降耗水平,夯实绿色校园创建成果,为学校发展建设、为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