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号召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我校全国道德模范刘羲檬同学学习活动
2022年02月17日   党委宣传部

(张建新/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2月1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生中开展向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刘羲檬同学学习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刘羲檬学习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全省大中小学生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凝聚起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伟大事业的强大精神力量。

在2021年,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开展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我校东语学院学生刘羲檬荣获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通知指出,刘羲檬同学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诠释了真善美,温暖了全社会,展现了新时代青少年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奉献社会的高尚品德,自立自强、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的优秀品质,奋斗进取、努力学习、乐观生活的精神风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地的有力抓手,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领域多层次扩大传播道德模范宣传学习途径,使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充盈校园、延伸校外,扩大受众面,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将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师生群众的生动实践。各高校要把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同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融入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和日常思政教育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大学生努力成为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各中小学要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引导青少年加深对“百善孝为先”传统美德的理解,教导学生学会体会父母的艰辛、懂得感恩父母,引导学生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大力弘扬孝老爱亲的优良品德,并赋予新的时代内容,从亲情孝道延伸至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大孝大爱,为青少年成长筑牢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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