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东旭/文)6月19日,体育科学学院退休教师王辉泽教授将自己在1953年东北地区体操竞赛上获得的全能冠军奖杯和四枚单项比赛奖牌捐赠给我校文博馆,学校党委书记付军龙热情接待了王辉泽教授,并代表学校接受了捐赠。付军龙高度赞扬了王辉泽教授的义举,并感谢王辉泽教授对学校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学校党委宣传部、展览中心、体育科学学院相关人员参加了捐赠仪式。
王辉泽,黑龙江省宁安县人,生于1931年。1952年于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科毕业,分配到哈尔滨市第六中学任体育教师。1953年被调入国家体操队为运动员。1953年—1960年曾多次在全国性及分区体操比赛中获得单项及全能的好成绩。曾获8次冠军、6次亚军、第三、第四名各3次,第五名2次,第六名7次。其中1956年获得全国体操冠军赛的个人全能第2名及第16届奥运会选拔赛的个人全能冠军。1956年获得体育运动健将称号,也是共和国首批由周恩来总理签发、贺龙元帅亲自授勋的体操健将。1959年被批准为国家级体操裁判员。1960年以后在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任教。曾兼任中国体操协会委员、黑龙江体操协会副主席、体育科学学会理事、哈尔滨市体操协会主席等职。主要著述:著作有《16个体操运动健将自选动作图解》(合编)、《体操》(合编)等;论文和文章有《对吊环练习晃动的探讨》、《对黑龙江省运动队潜能结构的探讨》、《论现代体操运动中极限与非极限的辩证关系》、《黑龙江体操运动史略》、《双杠动作的创新正吊前摆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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