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于近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明机关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
《规定》要求直属机关及具有机关职能的附属单位和挂靠单位,要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效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要强化机关管理,加强作风建设,通过严格考勤制度、实行告知制度等措施,使全体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密切联系师生,提升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要严格规范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从源头上杜绝“文山会海”,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
《规定》指出要实行机关作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畅通投诉监督渠道。《规定》还公布了投诉电话和举报热线,对违规违纪的处理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