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2013年03月05日   学校办公室通讯员徐丹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月28日,我校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学校党政领导参加会议。与会人员深入讨论了“八项规定”,一致认为“八项规定”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十八大务实、为民、廉洁的具体举措,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身体力行的方式,为端正党风政风率先垂范。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八项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规定》,《规定》要求从改进调查研究;热情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员工;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和文章发表;严明工作纪律;厉行节约;加强检查落实等方面切实做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会议要求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此项规定,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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