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蒋明虎等277名同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黑人社函[2013]99号)精神,2012年,我校臧淑英教授、张晓校教授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郭长虹、陈一教授被批准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我校将充分发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他们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支持他们通过多种形式的智力服务活动为学校发展多出成果;弘扬他们科学求实、敬业奉献的精神,带动和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我校强校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