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哈尔滨师范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年12月05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通讯员仲微微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哈尔滨师范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1月9日

二、参评范围

各学院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黑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7哈尔滨师范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5名。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教书育人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7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五、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各学院组织本院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初评,每学院推荐辅导员1名。

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7年12月22日,请将推荐人选报名表(附件一)、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发送至15246738110@163.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知楼722。

2.组织评审。组织评审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3.结果公示。2018年1月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优秀辅导员事迹在微信公众平台中展示。

4.宣传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推荐获奖者作为我校代表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仲微微:0451-88060138

电子邮箱:15246738110@163.com

附件:2017哈尔滨师范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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