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新基金谅解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负责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的遴选工作,2018年将继续选派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为期12个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4 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 个月
3.选派专业:工商管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新加坡国立大学)
4.资助内容:中新基金提供在新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至
少有3 年的管理工作经验,197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人员。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外语水平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截止至2018 年7 月有效的托福/雅思成绩:TOFEL IBT-85 分(或PBT-580
分)以上;IELTS 总分6.5 分以上;暂无托福/雅思成绩人员,可在2018 年3 月初新方面试时补交;
(2)曾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新西兰、新加坡、英国、美国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接此通知后即着手进行选拔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选拔推荐”的要求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7 年12 月15-19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各单位应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7 年12 月19 日前将被推荐人选的网报申请材料(1份)、对外联系材料(1份原件2份复印件)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1份)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学校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家留基委,国家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2.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4)自本科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自本科起成绩单原件
(6)托福/雅思成绩证明复印件
(7)2 篇英文短文
(8)2 封推荐信
(9)个人简历(仅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人员需要提交)
(10)现职位及组织结构情况(仅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人员需要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由国家留基委统一提交新方;无论申请通过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存。
四、新方留学院校要求在线提交的材料
1. 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人员, 在线提交材料详见
https://lkyspp.nus.edu.sg/graduate-admissions/application-guide/how-to-apply,请在2018 年1 月7 日前根据新加坡国立大学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2. 申请南洋理工大学人员, 在线提交材料详见
https://wis.ntu.edu.sg/webexe/owa/NF_adm_main1.notice,请在2018 年3月31 日前根据南洋理工大学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五、评审及录取
1. 国家留基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新基金会及新方高校在北京举行的选拔考试(含笔试和口试),考试时间暂定2018 年3 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国家留基委根据新方奖学金落实情况确定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
六、派出
2018年7 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尔滨市江北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师大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八、相关链接: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124
附件1:相关材料及说明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