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陶行知先生曾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这是作为学生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与人格追求。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临,它既是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学生诚信品质、高尚人格的一次考验。“大道唯诚,无信不立”,为营造文明、诚信、健康的考风,树立严谨勤奋、乐观向上的优良学风,管理学院特此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端正态度,科学备考
考试是反映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希望全体同学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复习计划,合理安排复习时间,提高复习效果。“行百里者半九十”。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积累,希望全体同学充分利用复习阶段查漏补缺,全面掌握知识点,凭借自身实力考出优异成绩。
二.言行一致,诚信应考
诚信是道义,更是责任。遵守考纪、诚信应考、互相激励、互相督促,是每一位学生应尽的义务。考试作弊不仅是自我否定、缺乏自信的表现,更是对诚信品质的践踏,是道德信仰的缺失。作为一名新时期大学生,不仅需要优异的成绩,更需要真诚的品格和高尚的人格。
三.严于律己,按行自抑
“读书立品,诚信为本”,希望全体同学能够自立自律、自我约束,通过认真复习获取优异成绩,杜绝通过投机取巧,违反纪律,违背诚信原则等获取考试成绩的行为。
四.放松心情,调整状态
希望同学们考试时不要紧张,放松心情,调好自己的状态,端正考试态度,展现出你们自信与诚信的品格魅力。
五.提高修养,敬畏法则
考试前,请同学们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和《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生手册》,了解相关的行为规章。同时希望同学们不仅仅把规章制度看作是对自身行为的约束,更要内化为自身学习生活的道德规范和蓝本,坚守内心的道德信仰,交一份诚信的答卷。
希望同学们能积极行动起来,响应学校的号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积极营造和谐学风、优良考风。让舞弊远离校园,让诚信常驻心中!
最后,衷心预祝所有同学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管理学院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