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及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05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通讯员仲微微

各学院:

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为了配合贷款银行做好我校生源地贷款工作,帮助广大学生顺利获得贷款,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对2017—2018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2017—2018学年度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需要提交续贷声明

曾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若准备继续申请2017—2018学年度助学贷款,则需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校将在系统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学校将予以退回,需要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二、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

曾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和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校将对所有贷款毕业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以上两项工作需要学生在 6月 20日前完成网上确认,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申请及毕业确认信息进行审核。国家开发银行要求所有需要申请2017—2018年度续贷的在校学生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续贷申请,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获得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工作也直接关系到学生就业后避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以及相关贷款补偿等事宜。因此,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相关的每一名学生,以免发生遗漏给日后工作带来不便。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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