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生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于全校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不断开创我校团学工作的新局面,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公开选聘2017-2018学年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责
校学生会(江北、江南校区)、校研究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江北、江南校区)、校团建指导中心、校广播电台(江北、江南校区)、校行知青年新闻中心、校行知青年志愿者协会(江北、江南校区)、校创新创业协会(江北、江南校区)、大学生艺术团、行知青年讲坛策划中心、礼仪队、国旗护卫队12个校级学生组织的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
说明: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将在第十九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上差额选举产生。
具体选聘岗位及职责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2.热爱共青团工作和学生组织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极强;
3.有满一年及以上的班级主要干部或校、院级团学组织的工作经历,熟悉共青团工作,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能力素质;
4.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60%;
5.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能保证工作时间。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6月6日至6月7日)
采取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报名的同学认真、如实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竞选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名资格审查(6月8日)
由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派专人到教务处、学生处对报名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一经查实有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其竞选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哈师大青年微信公众号、行知青年网公示入选名单。
(三)选拔考试(6月8日至6月11日)
由工作小组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选拔考试。选拔考试由各学生组织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竞选答辩、无领导小组讨论或个人展示等多种选拔考试形式。
(四)组织考察(6月12日)
由工作小组对面试结果进行排名,按照聘用人数的120%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通过与应聘人员辅导员老师、学生工作指导老师、任课教师、同学等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实际情况。
(五)公示(6月12日至6月13日)
由工作小组对面试结果、组织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拟聘用人员面向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六)培训试用(6月25日至10月)
1.召开学生组织换届大会,宣布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试用人员名单。
2.7月举办校级学生组织学生骨干培训班,进行上岗培训。
3.学生干部上岗后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聘用期满考核合格颁发正式的聘用证书。
四、 工作小组
组 长:王洪新
副组长:王若虎 毕坤 胡博楠
成 员:夏东东 张姗 徐慧文 王军胜 刘强 刘勇
五、相关说明
1.校级学生组织竞选换届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全程有校团委老师的参与和监督。
2.各学院团委务必高度重视,要从学校团学工作大局出发,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候选人参选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职位。
3.此次竞选面向全校同学,校团委及各团学组织期望有能力、有热情、德才兼备的同学积极参与,为我校团学工作贡献青春力量。
4.材料上交地点、邮箱及联系人详见附件3。
(1)报名时请提交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哈尔滨师范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竞选报名表》(附件2),本表需打印初稿,正反面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可加附页;
加盖教务公章的成绩单;
各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A4纸)。
(2)材料上交截止时间:6月7日下午16:00前。
5.在招聘选拔过程中,应聘学生对招聘选拔过程中如有意见或投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直接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 系 人:王军胜
联系电话:88060158
附件:相关附件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