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韩国友好大学签订的学生派遣相关协议,我校现开始受理2017年度在校学生赴韩国友好大学学习的报名申请。
根据相关协议,我校将选派在校生作为校际交换学生赴韩国国民大学、檀国大学、龙仁大学、大真大学、韩南大学以及诚信女子大学学习,并同时选派2+2双学位学生以及自费交换生赴诚信女子大学及大真大学学习,学生在韩期间,须修满指定的学分,回国后我校凭对方院校出据的成绩证明给予学分认定;同时要求学生遵守两国的法律以及双方院校的规定。
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我校正式在校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2.具有一定韩国语基础
3.校际交换生报名仅限于2015级在校生。
4.2+2双学位项目仅限于2015级在校生。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成绩单
2. 个人简历(附件1)
满足以上要求并有意到韩国大学学习的学生请于2017年4月26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材料审核后,组织考试,根据成绩决定最终派遣名单。
报名地点:行知楼845房间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88060295
附件:个人简历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