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和发放“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的通知
2017年04月28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通讯员仲微微

各学院:

根据学生工作处4月5日发《关于调整我校2017年度上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数据库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各学院认真组织,审核认定,已完成本学期困难生数据库的调整和完善工作。为做好对特殊群体精准资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的评定和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数据库中“家庭经济困难类型”栏属于“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

二、拟参选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

三、补助标准:200元/每人

四、评选条件:

1.在附件1中,且能提供“建档立卡家庭”证明的学生;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勤奋上进,诚实守信;

4.生活艰苦朴素,无奢侈高消费行为。

五、评定程序:

1.请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补助评审工作布置会,传达通知,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辅导员按照附件1中提供参选学生名单,复核其“建档立卡家庭”的证明材料,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哈师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填写后统一上报学院。

3.学院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建档立卡家庭”伙食补助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拟确定获助学生名单。

4.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获助学生名单在指定地点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将拟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至《哈师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汇总表》(见附件3),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复审。

5.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将各学院申报的拟获“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审通过后将通过网上申报审批,一次性打入获助学生中国银行卡中。

六、上报材料:

1.加盖学院公章的《哈师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后附获助学生的《哈师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申请审批表》和学生提供“建档立卡家庭”证明复印件一份。

2.学院公示情况照片(要求照片清晰,近、远景各拍一张)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3.以学院名称命名的《哈师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学校指定邮箱。

上报时间:2017年5月8日上午下班前(其中附件3的电子版可以提前发送指定邮箱)

上报地点:江北校区行知楼720

邮 箱:hsdzzzx@126.com

联 系 人:吕老师 88060547

附件:1、《哈师大“建档立卡家庭”拟参选学生名单》

2、《哈师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申请审批表》

3、《哈师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伙食补助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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