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师大产业处、哈尔滨市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联合开展2016至2017年度第二学期捐资助学活动的通知
2017年04月19日   产业处通讯员齐春岳

各相关学院:

为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积极推进“大爱大美龙江”,传播“尊师重教”的美德,支持教师教育事业发展,帮助贫困师范生解决上学难的问题,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哈尔滨市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联合设立“服务育人助学金”,开展针对我校贫困且品学兼优学生的“捐资助学”活动。

一、活动宗旨

倡议动员社会力量及我校产业处力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爱心人士以及学校的温暖,树立信心、勤奋学习,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去。

二、活动主题

帮扶济困 奉献爱心 尊师重教 兴学育人

三、资助范围

按照资助方意见,本次资助教师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各2名在校学生作为捐助对象。

四、资助内容

1. 哈尔滨市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本学期给予每位被资助学生3000元助学资金。

2.产业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0个,产业处工作人员组成爱心送生服务队,利用私家车在开学、放假时接送被资助者。

五、申报条件

1.在读大学一年、二年级本科生。

2.在我校学生工作部《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数据库》中备案,家庭经济条件差,无力承担学费及生活费,或勉强承担、生活困难。

3.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学期末各科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品行端正、团结同学、有上进心,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4.身体残疾、孤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资格审核

1.各相关学院负责按资助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并在《服务育人助学金申请表》相应处填写推荐意见。

2.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在《服务育人助学金申请表》相应处填写推荐意见。

2.资助方将组成审核小组,对各相关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复核。

七、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在2017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5份报到产业处综合管理办公室(后勤楼308室),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 系 人:王 静

联系电话:88060859

邮 箱:hsdcyczhb@163.com

八、其他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客观公正进行推荐。

2.在资助期间被资助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随时终止被捐助活动。

(1)使用市场价格超1500元通讯工具的,穿戴、使用奢侈品牌;

(2)本学期某学科单科成绩70分以下者;

(3)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者;

(4)受院级以上(含院级)、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者;

(5)在媒体上(包括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公开发表、转载不当言论者;

(6)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的。

附件:《服务育人助学金申请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

哈尔滨市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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