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我校与台湾多所合作院校协商,台湾合作院校面向我校部分专业招收研修生,根据合作院校现有专业和名额等要求,我校拟选派部分学生赴台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17年9月-2018年1月
二、研修专业及名额
研修生由各学院推荐,每个专业可推荐2-3人(以台湾合作院校每学期开放专业和提供名额为准),报名者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考核、分配赴台学校并最终确定派出人选。请各学院择优推荐。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各院系派出名额、赴台学校分配有最终解释权。
序号
| 专业
| 名额
| 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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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术
| 30名
| 学杂费:12000-16000人民币不等;往返台湾交通费、在台住宿费、生活费、办理大陆入台批件手续费、体检及其他赴台费用由学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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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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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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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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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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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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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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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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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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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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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要求
1、我校本科大二、大三年级,及在读研究生二年级学生。
2、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品行端正、成绩优良。
四、成绩认定
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研修学校开据成绩单,我校承认学生相应学期学分。学生在研修学校所修专业课成绩可冲抵学生在我校同期开设的相应专业课成绩;学生在台期间我校开设的公共必修课成绩,可由学生在研修学校学习期间进行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行程的调研报告冲抵,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可由在研修学校选修的人文科学相关通识课程获得的学分冲抵。
五、报名材料
1、在读证明(加盖教务处公章,扫描件、纸质各一份)
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扫描件、纸质各一份)
3、身份证扫描件(彩色、正反面)
4、学生证扫描件(彩色、正反面)
5、照片电子档(近2年内所拍摄、竖4.5公分、横3.5公分、脱帽、未戴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人像自头顶至下颚的长度在3.2-3.6公分之间,白色背景,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
6、赴台研习计划书(说明赴台研修计划及目的等,电子文档两页纸左右,落款注明姓名及所在院系)。
7、导师推荐信两封:由所属院系老师撰写(无需手写,打字即可,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8、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申请表(附件1)
注:以上扫描件和电子档请以U盘形式提供。第8项打印填写后学院意见栏交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即可。
六、其他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报名地点:江北行知楼834
咨询电话:88060296 联系人:刘丹妮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