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项目信息公告,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7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申报时需注意和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学院选拔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每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学院推荐人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领导签字)报送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以便掌握申报人员情况在寒假期间及时处理,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前,请填写人事处《哈尔滨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可在人事处网站进行下载)及一份个人出国申请(附件参考模板)(学生只填写个人申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文字电子版(不超过500字)发送至邮箱1148792187@qq.com,邮件主题标注“学院名称+姓名”,待国际交流合作处对申请人材料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基委。
三、《单位推荐意见表》是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是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申请人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综合素质、学习工作情况、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并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单位推荐意见表为学校公章,不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由我处统一收取后加盖。
四、联系人:盖雨鸥 88060297(行知楼845室)
五、相关链接:国家留学网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附件1:《2017年国家留基委资助出国留学个人申请》参考模板(教师类)
附件2:《2017年国家留基委资助出国留学个人申请》参考模板(学生类)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