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要详细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重点关注资助范围、资助额度及各学部的申报注意事项。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将本人信息(姓名、邮箱、职称、手机号码)发送到邮箱:yuxiaodong_2008@126.com,依托单位注册后,将登陆信息发送到申请人注册邮箱,申请人登陆自己邮箱激活。),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该办法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五、学校申报日期安排:
各有关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按照学校《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安排》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各项目申请人于2017年2月27日前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定稿,并将在线提交后打印的PDF纸质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一式两份及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自查表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报学校科研处(行知楼833室)。
联系人:于晓冬
联系电话:88060623
附件:1.2016年度资助工作概况及2017年度申请注意事项
2.关于加强资助项目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科研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