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对2012届毕业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1.测试对象:2012届本科全体毕业生。
2.测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1)江北校区:
2012年5月19日8:30—12:00,江北校区田径场
文科学院(文学院、社会与历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管理学院、斯拉夫语学院、东语学院、西语学院、经济学院)
2012年5月19日13:00—16:00,江北校区田径场
理科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江南校区:
2012年5月20日8:30,五公寓后篮球场。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传媒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3)补测时间和地点安排:
2012年5月26日8:30—11:30,江北校区田径场。
3.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800米或1000米、立定跳远、肺活量、掷实心球、50米跑、台阶试验。
4.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测试前将本院学生的身体状况了解透彻,凡身体主要脏器有疾病者或身体残疾、畸形者,急性病患者可持医院证明到体科院办公室填写免测表格,办理免测手续。凡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处在月经期的女生,可持医院证明或学院假条进行补测。
(2)受试学生在测试前需进行针对性体能训练,测试时应穿运动装、运动鞋参加测试,并在正式测试开始前半小时,自行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拉伤。
(3)参加测试的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测试,合格标准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体测合格证书在毕业前由各学院统一领取,测试过程如发现作弊现象,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联系人:隋东旭,电话:88060118
体育科学学院
201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