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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日(周一)、4月3日(周二)、4月4日(清明节)放假,共3天。
二、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正常上班,其中,3月31日安排周一的课程、4月1日安排周二的课程。
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调休期间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