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1号令精神,培养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入推动学习雷锋活动,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送和培育工作,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按照《关于评选表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高工委联字[2012]6号文件精神,省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各普通高等学校评选表彰一批 “先进班集体”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为做好我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表彰活动要有利于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有利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创新、积极实践;有利于激励学生工作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无私奉献精神。
二、评选标准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和探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规律,有大胆创新的精神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刻苦学习、廉洁自律,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把有针对性、富有实效的思想教育与科学、严格的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乐于奉献、相对稳定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工作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积极拓宽学生工作的途径和渠道,取得良好的工作经验和优秀成果。
三好学生: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远大的理想追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优秀学生干部:认真进行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的学习,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治鉴别能力,学习成绩优异;以身作则,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率先垂范,热心为同学服务,肯于吃苦,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和号召力;爱好广泛,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先进班集体:积极加强组织建设,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积极上进,有互助友爱、力争上游、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勤奋学习、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文化、文娱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三、评选、推荐的范围及名额
1.“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专职学生政工干部中进行,以一线辅导员为主;“学生先进集体、个人”从在校生(含博士生、硕士生)中选拔,以本、专科生为主。
2.评选推荐名额:
(1)三好学生:(38名),从校三好学生中产生,各学院最多可推荐3人,参加学校联评。
(2)优秀学生干部:(19名),从校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各学院最多可推荐2人,参加学校联评。
(3)先进班级:(2个),从校先进班级中产生,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个班级,参加学校联评。
(4)学生工作先进个人:(5名),从专职学生政工干部中产生,以一线专职辅导员为主,每个学院限报1人,参加学校联评。
(5)学生工作先进集体:(2个),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准备好事迹材料,参加学校联评。
3.评选依据:
学生评优项目(黑龙江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以上报材料为主要依据。
教师评优项目(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工作先进集体):采用上报总结材料与个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述职不超过3分钟,集体述职不超过5分钟。
四、有关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要把这项工作当作总结工作、提炼经验的有利契机,科学公正地进行比较评价和自我评价;要利用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掀起“争先创优”的热潮。
2.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书记牵头,组成评选工作联评小组组织开展本学院的的推荐、审核工作。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对评选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须在 学院内进行公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3.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优工作,在2010年3月30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电子版和推荐名单(附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宋体10号字)表格制作)上报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姜思哲,电话88060138,邮箱:hsdjsz@163.com,联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相关文件
学生工作处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