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孔子学院工作座谈会精神,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质量和水平,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国家汉办拟于近期启动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委托,黑龙江省教育厅将整体负责此次招募工作,由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前期咨询及材料收取等具体工作,此次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时间
我省接受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至4月12日。
二、岗位需求
(一)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366人,详见附件1。其中我校承办的伦敦中医孔子学院和俄罗斯阿穆尔国立人文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具体报名条件如下(非本校大、中、小学教师亦可报名):
孔子学院
| 年龄
| 职称
| 外语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伦敦中医孔院
| 25-35
| 中教2级(助教)及以上
| CET-4及以上,
英语口语熟练
| 对外汉语、英语、中文等文科专业优先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18
|
阿穆尔孔院
| 45岁
以下
| 讲师及以上
| 俄语熟练
| 对外汉语、中文、俄语等文科专业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1
|
(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125人,详见附件2。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4年。
三、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聘为兼职教师的近三年回国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1.报名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hizi.chinese.cn,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3)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4)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合同制教师请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回国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须由所属学校推荐,出具兼职教师合同,并提供《回国履职考评表》和《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6)黑龙江省孔子学院课堂/公派汉语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7,只交电子版)
(7)哈师大在职教师报名需填写《哈师大孔子学院/公派汉语教师出国人员申请表》(附件8),报有关部门逐级审批。
2.单位审核
(1)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非直属高校须将推荐材料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2)由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汇总材料后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各市教育局和高校汇总本单位人选后,将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5、6)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我处,同时汇总黑龙江省孔子学院课堂/公派汉语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7),将附件5、6、7电子版发送至:hljhanban@163.com。
3.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送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要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4.材料报送地址: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行知楼十楼1021室)
五、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等。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拨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教育服务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基本工资。
八、工作要求
请高度重视并做好汉语教师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中方合作单位须认真履行职责,按1:2比例推荐教师人选,国家汉办将推荐教师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估中方合作单位孔子学院办学的重要指标之一。
九、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吕友益
联系电话:0451-88060296 15084660965
附件:
1.2012-2013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表
2.2012-2013学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表
3.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
4.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
5.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名单汇总表
6.推荐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名单汇总表
7.黑龙江省孔子学院课堂/公派汉语教师报名信息表
8.哈师大孔子学院/公派汉语教师出国人员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