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防火安全提示
2012年04月01日   保卫处通讯员赵永强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防火工作,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我校《2012年度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要求,保卫处就一些有关春季防火的重要事项特提示如下:

一、请充分尊重您本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在寝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使用电炉子、电炒锅、电暖气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电褥子、热得快、变压插排等违规电器,存放、使用汽油、酒精、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二、清明节将至请各位老师、家属及我校家属区内的其他居民,文明祭祀,不要在校园内烧纸,以防校园火灾发生。

三、请不要在校园内及其他公共部位乱扔烟头,在校园内动用明火请到保卫处防火科进行审批。

四、各单位要及时清理室外分担区内的杂草和枯枝落叶等易燃物品,在柳絮飘飞的季节要及时清理柳絮,严防校园火灾的发生。

五、各单位应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积极配合并组织有关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六、请各单位加强防火安全自检自查,及时消除防火安全隐患,尤其是违章用火、用电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人为安全隐患要立即加以整改解决。

保卫处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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