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推行“无现金办公”要求,减少现金使用量,今后发放学生助奖学金、退费及交费等一律要求使用银行卡。为了顺利开展工作,现将近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近期财务处将发放师范生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不再打入饭卡),部分没有银行卡的同学请于本周四之前到哈市中国银行网点办卡,然后并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财务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无法发放助学金。
二. 三月份收费具体安排如下:
收费日期:江南校区每周二,江北校区每周四;
收费时间:上午8:15----11:30 下午13:15----16:30(江北16:15);
收费方式:现场划卡(各银行的银联卡均可,本地异地均无手续费),不收现金;
收费地点:江南主楼104室,江北行知楼105室。
三. 温馨提示:
1. 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中行卡,因为学校不仅通过该卡对学费、住宿费进行扣缴,而且通过该卡发放每月的伙食补助、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如有消磁、丢失等现象,请到中国银行及时补磁(无需登记备案)或办理新卡(需登记备案)。
2. 登记备案:没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的,可以到任意中国银行网点办一张银联卡,然后携带中行银联卡、身份证到江北校区行知楼201室财务处收费科15号窗口登记备案,以后可以用此卡通过银行划转交费。
3. 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如果所办的贷款金额不足以足额地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差额必须现场交费。
4. 学费收据是学生已经交费的凭据,也是今后报销的凭据,请各位同学妥善保存,丢失不补。
5. 财务处收费科咨询电话:88060164
财务处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