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1年12月06日   学校办公室通讯员徐丹

因呼兰区民政局对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名称进行统一规划调整,原“师大南路”现更名为“师大路”。

我校现地址应为:

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150025

请各有关单位使用变更后的地址。

特此公告。

学校办公室

2011年12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哈尔滨师范大学第七届“学理论、用理论、展才艺”青年风采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