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首批赴韩国中小学汉语教师志愿者人选的公告
2011年12月13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讯员吕友益

为进一步加强中韩两国教育文化领域的合作,应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需求,国家汉办将于2011年12月底至2012年3月组织2012年赴韩国中小学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选拔、培训工作,受国家汉办委托,我省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将负责此次招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

1. 推荐对象

主要从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对外汉语、中文、韩语等相关文科专业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掌握韩语、参加过国家汉办非英语语种韩语培训合格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黑龙江省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人才库成员或参加过建库培训的人员优先。参加过2011年11月26日、27日赴孔子学院(课堂)志愿者面试的候选人不得重复报名。

2. 人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备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或熟练掌握韩语;

(5)年龄在22-50岁之间;

(6)参加过黑龙江省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人才库建库培训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3. 推荐程序

我省将按派出人数和推荐人数1:3的比例推荐志愿者候选人。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2012年赴韩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信息表》(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

(2)候选人填写的《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电子版,文件名请命名为候选人姓名,见附件2)

(3)《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盖章纸质版,见附件3)

(4)《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审核表》(该表只针对我校在读研究生,其他身份报名人员不必提供,见附件4)

(5)在职教师报名,需先到人事处领取出国人员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处

各高校汇总报名材料后报送至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社会报名者直接将材料报送至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统一由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初审汇总后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上报,材料务必于2011年12月16日16:00前报送至指定地点,电子版发送至:hljhanban@163.com

二、面试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面试、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

储备培训预计2月初开始,培训结束时国家汉办将统一组织培训结业考试。

四、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五、派出及待遇

1. 派出时间拟定为2012年3月中下旬,任期为1年。

2. 志愿者派出前须前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由派出单位审核其体检结果并报国家汉办备案,体检合格方可派出。

3. 志愿者生活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美元。国家汉办提供每人每月700美元的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韩方提供每人每月300美元的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

六、管理措施

1. 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志愿者,出国期间档案可留存原学校;派出前为在职人员的志愿者,商原单位保留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

2. 参加国家汉办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 行知楼10楼1021室)

联 系 人:吕老师

咨询电话:0451-88060296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电子版材料报送地址:hljhanban@163.com

附件:

1. 《2012年赴韩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信息表》

2. 《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

3. 《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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