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
2011年12月19日   保卫处通讯员赵永强

各单位:

2012年元旦将至,这一时期是“两抢一盗”案件及诈骗案件的高发期。为确保我校各校区的安全稳定及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做安全提示如下:

一、元旦前,各单位如需举办迎新晚会、联欢会、联谊会等活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保卫处登记备案。要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在活动期间要注意用火、用电,确保参加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指定专人负责当日活动的安全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元旦前对所辖区域组织全面的自检自查工作,清除各类安全隐患。如遇不能现场整改的应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在隐患未得到整改前,应设专人死看死守直至隐患排除。学校安全委员会将于近期组成检查组,对我校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三、冬季早晚温差较大,为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办公室、宿舍、实验室、教室等部位严禁使用电热风、电褥子、热得快等违规电器及酒精炉、电热锅等炊具。户外使用明火作业、焚烧物品需提前到保卫处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四、要加强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公寓的防盗工作,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微机房等部位应当设立 “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房间安全责任人。大宗现金及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于办公室、宿舍、仓库、车库等部位;

五、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认真检查本单位辖区的安全状况,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六、各单位近期应针对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出行安全、饮食卫生、用火用电安全、防诈骗等方面开展对学生、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七、学生期末复习期间,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储电式照明灯具。晚自习归寝应结伴而行,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可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保卫处值班干警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帮助;

八、驾车出行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尽可能将车辆停置于集中管理的停车场或物业小区内,私家车内无人时请勿将贵重物品放置于车内;

九、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江 北 校 区:88060110

江 南 校 区:88069110

基础教育学院:57366110

保卫处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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