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收费时间安排的通知
2011年11月11日   财务处通讯员刘晓斌

为了方便在校生交费,现将11月14日至11月18日收费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江北、江南校区收费安排:

收费时间:上午:8:15----11:30,下午:13:00----15:30;

收费方式:现场划卡(各银行的银联卡均可,本地异地均无手续费),不收现金;

收费地点:江南主楼114室,江北行知楼105室

二、温馨提示:

1. 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中行卡,因为学校不仅通过该卡对学费、住宿费进行扣缴,而且通过该卡发放每月的伙食补助、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如有消磁、丢失等现象,请到中国银行及时补磁(无需登记备案)或办理新卡(需登记备案)。

2. 登记备案:没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的,可以到任意中国银行网点办一张银联卡,然后携带中行银联卡、身份证到江北校区行知楼201室财务处收费科15号窗口登记备案,以后可以用此卡通过银行划转交费。

3. 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如果所办的贷款金额不足以足额地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差额必须持卡现场交费。

4. 学费收据是学生已经交费的凭据,也是今后报销的凭据,请各位同学妥善保存,丢失不补。

5. 财务处收费科咨询电话:88060164

请各学院配合财务处做好学费、住宿费的催缴工作,督促学生及时、足额地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财务处

2011年11月11日

上一条:哈尔滨师范大学2010—2011年度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召开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彭布洛克分校交流项目推介会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