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新参保学生在医保卡未制作阶段就医的说明
2011年11月14日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姜思哲

2011年9月至10月期间,我校为全体2011级新生及部分在校生开展了医疗保险办理工作,在我校各院系辅导员的积极配合下,工作收到良好效果。由于本时期,我校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卡正在相关负责单位的制作阶段,为了便于参保学生在这一阶段因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或门诊治疗,特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因病住院治疗:

1.涉及因病就医前先拨打报险电话0451-84871953进行报险;

2.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医院入院通知书去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制卡中心办理加急卡(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137号),否则基本医保不予报销。

3.持加急办理的医疗保险卡去医院就医,入院时出示医保卡,出院时刷卡结算。

4.参保学生同时参加补充医保的,请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后及时与学校学生保险科联系,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医保报销。

二、若为意外伤害需就医治疗,请注意以下几点:

1.就医前先拨打报险电话0451-53607657进行报险;

2.请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或于我校校医院就医);

3.治愈后将报销相关资料上交至我校学生工作处医疗保险科(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综合楼308);

4.等待电话通知,持个人存折去银行领取报销费用。

请各位辅导员做好本年级学生出险情况的登记和反馈工作!

附件:意外伤害就医后报销所需材料:

1.诊断书原件;

2.住院病例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

3.住院收据原件;

4.费用明细原件;

5.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6.中国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需以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

7.补充医保收据复印件。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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