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关关于举办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的通知
2011年11月15日   机关党委通讯员包志伟

直属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广大机关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宣讲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活动的通知》要求,直属机关党委将举办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13:30

二、地 点:松北校区科学会堂

三、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庆霞教授

四、参加人员:直属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

五、具体要求:

1.请直属机关各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学习,提前10分钟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请通过所在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假;

2.在学习的基础上,直属机关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讨论,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积极推进部门文化建设;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切实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附件:第四宣讲团宣讲单位座次图

直属机关党委

2011年11月15日

第四宣讲团宣讲单位为:

直属机关(含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现代实验中心、期刊社)

研究生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基础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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