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卡的使用说明
2011年11月23日   财务处通讯员刘晓斌

从12月1日起,我校即将启动无现金报账业务,公务卡将做为重要的结算方式划转款项,为了帮助广大教职工了解并正确使用公务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已经办理公务卡,但尚未激活使用的职工,请您拨打公务卡客服热线电话(4006695566或010-66085566),按照电话提示激活公务卡,以后财务报销的款项将直接打入您的公务卡或工资卡中,不再支付现金。

2.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正式职工,请您到呼兰中行利民分理处(江北行知楼104室)进行办理,联系电话:88060809。

3.到财务处办理个人报销业务时,请您携带本人公务卡或者提供本人工资卡(或职工号)进行办理。非本校职工报销,需提供中国银行卡(折)或建设银行卡(折)号及本人身份证号。

4.报销款项打入您的公务卡后,可在中国银行柜台(全国范围内任何一家中国银行均可)提取现金,银行不收取手续费。如果在提款机提取现金,银行按提取额的1%收取手续费,最低收取额8-12元/笔,所以特别提示职工到中国银行柜台提取现金。

5.财务处咨询电话:88060163 88060709

财务处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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