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我与祖国共奋进 我与学校同发展”学术报告场次公告
2011年10月20日   团委通讯员孙鹏飞

为纪念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贯彻党中央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进一步唱响“我与祖国共奋进”的主旋律,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校团委于9月中旬部署了“我与祖国共奋进 我与学校同发展”百场报告活动,各学院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了此项工作,经过校团委汇总,现将我校首批“我与祖国共奋进 我与学校同发展”学术报告场次公示(见附件)

我校首批“我与祖国共奋进 我与学校同发展”学术报告的场次公告共计76讲。后续校团委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各院系团委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学院团委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学期工作的重点之一,将本次活动和教育引领青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公告》中的场次安排做好每一场报告的组织工作和文字图像整理归档工作。

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团委要在组织好活动的基础上,依托新闻媒体、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团属阵地等,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使更多的青年团员从中受到教育。有条件的学院可将报告制作成视频文件上传校共青团网站。

3、认真组织,及时更新信息。由于此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各学院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时间、地点变更等相应情况,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校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孙鹏飞,行政楼425,联系电话:88060031,电邮:spf78107810@126.com),以便及时通知。

附件:首批“我与祖国共奋进 我与学校同发展”学术报告场次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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