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
2011年11月04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讯员吕友益

为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对汉语教师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和水平,国家汉办拟于12月下旬开展孔子学院/课堂教师秋季选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本次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近百名,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岗位需求,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4年。

哈尔滨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岗位需求如下:

孔院

名称

需求类型

人数

年 龄

外 语

学 历

职 称

其 他 要 求

伦敦中医孔子学院

汉语教师

3人

25-32

英语四级

本科以上

中级以上

有过教师培训经历、国外中小学教学研究经历;2年以上教学经验、有民族传统技艺特长的优先

幼教

1人

25-35

非专业英语

3级以上

大专以上

幼教2级以上

有过教师培训经历、幼儿教学及早教研究经历;2年以上幼儿教学经验、有民族传统技艺特长的优先

武术教师

1人

25-35

非专业英语

3级以上

本科以上

助教以上

有过武术比赛参赛经历、对民族武术有研究经历;1年以上武术教学经验、有民族传统技艺特称的优先

大真大学孔子学院

汉语教师

1人

20-55

韩语或英语

本科以上

讲师以上

普通话标准,汉语知识丰富,汉语教学能力强

(外校教师亦可报名)

二、推荐教师要求

(一)推荐对象

1.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单位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本单位近三年回国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二)推荐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但需符合孔院的年龄要求。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教师或1年以上在国外服务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志愿者须持有国家汉办颁发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符合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或志愿者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教师请附合同复印件。

(3)志愿者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直接推荐,志愿者需提供《国外服务鉴定表》和《大使馆考评表》及《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2.单位审核

(1)学校须审核教师、志愿者提交的《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非直属高校须将推荐材料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2)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送。直属高校直接报送。同时,请将本单位推荐的教师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汉办师资处。

四、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我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教育服务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基本工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日至11月16日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行知楼1021室

电话:0451-88060296

手机:15804505297

联系人:吕老师

附件: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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