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按照《关于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哈师大党发[2011]94号)的要求,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发挥高等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作用,推进学校强校建设,学校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将开展系列宣讲活动。为了做好宣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成员
徐德荣 苗正达 王福兴 李庆霞 刘爱军 张国启 陈宪良
二、宣讲活动安排
为了提高宣讲效率,确保宣讲效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各单位进行分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宣讲组
宣讲人:徐德荣
第一小组 美术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召集人:司 红 李苏昌 陈少波
第二小组 附属中学
召集人:刘大伟
第二宣讲组
宣讲人:苗正达
第三小组 政法学院 管理学院
召集人:苗正达 张立君
第四小组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召集人:马树岩 张雪萍
第五小组 离退休工作处
召集人:董立国
第三宣讲组
宣讲人:王福兴
第六小组 社会与历史学院
召集人:赵士兵
第七小组 文学院
召集人:杨 革
第八小组 图书馆
召集人:朱佳颖
第四宣讲组
宣讲人:李庆霞
第九小组 体育科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学院 期刊社
召集人:王福泉 刘兆华 吕树臣 吴井泉
第十小组 教育科学学院
召集人:辛显文
第十一小组 机关党委 基础教育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实验中心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召集人:祝小平 于静波 左继亮 于声雷 张玉杰
第五宣讲组
宣讲人:刘爱军
第十二小组 数学科学学院
召集人:么焕民
第十三小组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召集人:刘旭繁
第十四小组 化学化工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召集人:王晓光 杨世君
第六宣讲组
宣讲人:张国启
第十五小组 东语学院 斯拉夫语学院
召集人:李世龙 赵秋野
第十六小组 西语学院
召集人:姜玉洪
第十七小组 后勤集团
召集人:廖洪明
第七宣讲组
宣讲人:陈宪良
第十八小组 音乐学院 艺术学校
召集人:王 彬 刘可心
第十九小组 传媒学院 经济学院
召集人:冯丽伟 蒙国军
第二十小组 公共英语教研部
召集人:王淑杰
三、有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在11月16日至11月30日期间安排宣讲团成员进行集中辅导,组织好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参加学习。
2.在专家宣讲的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专题研讨活动。
3.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集中宣讲的时间、地点等情况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邓铁男;联系电话:88060172。
附:宣讲团成员联系电话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宣讲团成员联系电话
徐德荣 13654580271
苗正达 13136669099
王福兴 13359875695
李庆霞 13604518986
刘爱军 13684503995
张国启 13836190860
陈宪良 1580460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