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我校接到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根据通知的有关精神,学生工作处于10月28日在江北校区组织召开由各学院书记、副书记和学工办主任参加的“哈尔滨师范大学评选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专门工作会议,会上传达评选通知,部署此次评选工作,强调评选原则并对各学院评选指标进行划分,部署各学院逐步开展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经过各学院相关人员一周的紧张工作,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本学院获得2011年国家助学金(一、二、三等)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张榜公示,无疑义后各学院将初审名单和相关材料于11月4日上报学生工作处,经学生工作处初审汇总初步确定以下同学分别获得国家助学金(见附件)。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51-88060547
附件:2011年获得国家助学金名单(一、二、三等)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