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一”国庆假前全校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1年09月28日   保卫处通讯员赵永强

各校区、各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各部位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与问题,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杜绝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十•一”国庆长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安全委员会将成立五个检查组对各校区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假前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安全检查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30日两天。

第一组:组长:魏玉刚 成员:谢春雨 王成彬

检查单位:江北校区各学院

第二组:组长:于凯峰 成员:陈帅 刘晓伟

检查单位:基础教育学院、艺术学校、附属中学及后勤集团

第三组:组长:赵永强 成员:冯亮 曹一龙

检查单位:江北校区图书馆、文博馆、实验中心、变电所、水源地、校医院及机关各有关单位

第四组:组长:孙浩然 成员:杨昆明 田昌

检查单位:江南校区各单位

第五组:组长:尹威 成员:李长海

检查单位:阿城校区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

1. 各学院、各单位对所属师生员工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假前安全教育情况。

2. 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存在隐患部位的安全措施和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3.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完好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以及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安全状况。

4.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情况,特别是假期中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教室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明确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

5.施工场所,地下空间、食堂等部位的用电、用气、用火情况以及外来人员居住和管理情况。

6.各院处级单位假前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7.假期值班值宿人员安排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一”长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安全检查。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设定时限抓紧解决,在未整改之前要指派专人“死看死守”直至隐患排除,确保不发生案件事故。

2、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须翔实记录,并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检查自查情况以及“十•一”长假期间值班值宿人员安排情况一并报学校保卫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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