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之后收取在校生学费的通知
2011年09月28日   财务处通讯员刘晓斌

为了方便在校生、实习归校及阿城校区转入江北校区的学生交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阿城校区转入江北校区的学生,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的,银行划转学费及住宿费;没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的,现场划卡交费,一律不收现金。

二.、缴费方式:银行划转和现场交费两种

1. 银行划转: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由学校统一办理或自己办理并在财务处收费科备案的中国银行卡)的同学,请在10月7日之前将所交费用足额存入银行卡内,银行将代扣学费,学费收据通过学院发到学生手中。

2. 现场交费:没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的同学,财务处安排10月12日—13日在江南、江北校区集中收费。

集中收费时间:上午:8:15----11:30 下午:13:15----15:45

集中收费方式:现场划卡(各银行的银联卡均可,本地异地均无手续费),不收现金。

集中收费地点:江南主楼104室 江北行知楼105室

3. 请于10月13日前交齐学费及住宿费,10月14日财务处将与教务处学籍中心核对数据,注册学籍相关信息。

三、 温馨提示:

1. 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中行卡,因为学校不仅通过该卡对学费、住宿费进行扣缴,而且通过该卡发放每月的伙食补助、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如有消磁、丢失等现象,请到中国银行及时补磁(无需登记备案)或办理新卡(需登记备案)。

2. 登记备案:没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的,可以到任意中国银行网点办一张银联卡,然后携带中行银联卡、身份证到江北校区行知楼201室财务处收费科15号窗口登记备案,以后可以用此卡通过银行划转交费。

3. 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如果所办的贷款金额不足以足额地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差额必须现场交费。

4. 学费收据是学生已经交费的凭据,也是今后报销的凭据,请各位同学妥善保存,丢失不补。

5. 财务处收费科咨询电话:88060164

请各学院配合财务处做好学费、住宿费的催缴工作,督促学生及时、足额地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财务处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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