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2012年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1年09月16日   人事处通讯员刘威

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鼓励教师参加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习培训,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9月-2012年8月选送培训计划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送原则

从强校强院建设、学科发展、师资队伍需要出发制定选送培训计划。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1.选送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

请各单位根据拟参加攻读学位、访问学者、进修等学习培训的教职工情况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职工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1)。填写时需按本单位教研室、科室等情况分行填写,如果有国外送培计划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标注。

2.选送教职工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拟攻读博(硕)士学位人员需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职工攻读博(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所在单位需同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职工拟攻读博(硕)士学位人员汇总表》(附件2)。

三、选送程序

1.各单位将拟选送培训人员《汇总表》及《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审核;

2.学校将依据各单位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安排及教职工结构比例进行审批;

3.请各单位在学校批准的选送培训计划基础上有步骤、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参加学习培训。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应选送培训工作;

2.培训计划一经学校审批后,人事处将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凡没有列入计划或与申报计划不符的人员将不能报考;

3.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前必须到人事处办理登记、签订协议等手续,培训结束后须按时回校报到,并将培训证书及培训档案交人事处登记、存档;未履行培训程序人员,学校不为其登记培训经历,培训档案不予存档,情节严重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职工培训计划汇总表》、《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职工拟攻读博(硕)士学位人员汇总表》、《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职工攻读博(硕)士学位申请表》各一份并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综合实验大楼1127室)。

联 系 人:姜雪娥 刘 威

联系电话:88060196 88060161

邮 箱:hsdshizike@163.com

附件1: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职工培训计划汇总表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职工拟攻读博 (硕)士学位人员汇总表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职工攻读博(硕)士学位申请表

人事处

2011年9月16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改职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海外高端紧缺人才需求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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