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级学生“昆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1年09月21日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姜思哲

各相关学院:

在学校的积极联系下,哈尔滨市昆仑实业总公司与我校进一步达成捐资助学意向,决定在我校2011级学生中设立“昆仑助学金”,无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受助学生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连续资助4年,分8学期发放。

二、资助对象及名额:201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4名(男、女各两名)

三、评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昆仑助学金”:

1.因家庭经济困难(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的)无力完成学业的学生;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

3.学习成绩优秀,生活上能助人为乐、艰苦朴素、勤俭自强、奋发进取的学生;

4.目前没有享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

四、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组织拟推荐受助学生认真填写《昆仑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同时学院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度昆仑助学金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上报)(附件2);

3.各学院将初审确定拟推荐的受助学生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材料报送哈尔滨昆仑集团审批,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5.由学校、昆仑实业总公司代表、受捐助的学生三方签订捐助协议。

五、注意事项:

1.各相关学院“昆仑助学金”评定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审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

2.拟推荐受助学生材料(申请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困难助学金审批表、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度昆仑助学金拟推荐汇总表纸质版)须于9月26日下午16时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江北综合楼308),《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度昆仑助学金推荐名表》电子版发到hsdzzzx@126.com。拟推荐申报,逾期未上报将取消该学院资助名额。

3.上报材料地点:江北校区综合楼308室

联系人:吕红伟

联系电话:0451—88060547

附件1:《昆仑助学金审批表》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度昆仑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3:相关学院拟推荐名额情况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中心

201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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