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迎接省高校工委对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按照黑龙江高校工委《关于对全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校党委组织部和组织员办公室拟于近期对我校各分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07年—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有关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完善及落实情况;新党员的质量情况;高校接收高中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情况;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情况;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1.申请入党人员名册;
2.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3.重点发展对象(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名册;
4.党员名册。
(二)发展党员规程的落实情况
1.党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和分党委(党总支)会议记录是否规范、齐全(包括讨论确定积极分子、讨论确定重点发展对象、讨论发展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等的会议记录);
2.入党积极分子(包括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写实情况(培养人是否按时写实,写实是否规范);
3.确定发展对象的公示情况(公示原始材料);
4.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情况(培养人是否按时考察写实,考察写实是否规范);
5.接收预备党员的公示情况(公示原始材料);
6.发展党员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包括入党积极分子表、综合报告、入党志愿书等各栏目填写是否规范)。
(三)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情况
1.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养和教育活动是否有计划、有总结,效果如何。
2.党务工作者、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章》、《哈尔滨师范大学发展党员规程》的学习程度如何。
二、检查步骤
1.第一阶段为自检自查阶段。(9月23日—9月底)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对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和检查内容认真的进行自检自查。
2.第二阶段为集中检查阶段。(10月8日—10月中旬)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到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进行检查。
3.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阶段。(10月10日—10月中旬)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抓好跟踪督办。
4.第四阶段为迎接省委高校工委检查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员办公室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