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专升本学生户口收取的通知
2011年09月13日   保卫处通讯员赵永强

各学院:

2011级专升本学生已经入校,凡户口由原专科学校迁移到我校的学生,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下半联,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和身高、血型及学生名单一份。注明:(在户口迁移证有非农业集体户口),交到本学院辅导员处。由辅导员统一收取上交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江南主楼126室)。

截止日期:2011年9月19日

联系人:崔老师 任老师 联系电话:88067515

保卫处

2011年9月13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实验室用房情况统计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