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级学生军训实施方案
2011年09月14日   保卫处通讯员宋庆春

一、指导思想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级学生军训工作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事理论、江泽民国防与军队建设思想和胡锦涛国防与军队建设思想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为依据,以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和强化学生组织纪律性为目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基础,使大学生在就学期间履行兵役义务,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并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身体素质、自我管理能力以及协作精神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和提高。

二、组织领导

学校学生军训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军训师,下设二个建制团和一个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学生军训由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与实施。

(一)军训师组织机构及成员

政 委:王为正

师 长:徐晓风

副 政 委:王广明 蒋晶洁

副 师 长:李凤飞

参 谋 长:常维东

副参谋长:郭崇林 部队总带队干部

政治部主任:徐德荣

后勤部部长:马 明

后勤部副部长:苑芳江 李金贵 张志宏

(二)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

主 任:常维东

副主任:于凯锋 魏玉刚 赵永强 孙浩然 尹 威

成 员:保卫处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全体教师

(三)建制编成

学校参训学生总数8992人,参训教官127人(干部7人、战士120人),学校新生军训编成军训师,下设2个建制团,21个建制营,120个建制连。

1、江南校区和江北校区新生所在院系编成军训师一团(计2634人),下辖5个营(传媒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东语学院和西语学院部分小语种专业)、35个连。

军训一团(江南、江北校区)

团 长:刘 峰 政 委:苏泽宇

副团长:于凯锋 副政委:孙浩然

参谋长:解放军江南校区带队干部

2、呼兰校区基础教育学院编成军训师二团(计6358人),下辖16个营(文学院、社会与历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政法学院、管理学院、西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东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经济学院) 、85个连。

军训二团(呼兰校区基础教育学院)

团 长:于静波 政 委:张旭东

副团长:赵永强 杨宝成 副政委:安耀林 高 阳

参谋长:解放军呼兰校区带队干部

江南和江北校区新生所在学院按营建制编成,营长由各学院副书记担任;各校区的解放军教官担任各连连长,辅导员担任各连指导员。

三、军训内容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训练。《队列条令》是规定部队和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的条令。军训要以《队列条令》为依据,进行单兵队列动作和分队队列动作训练。《纪律条令》是规定部队纪律和奖惩条件的条令。通过《纪律条令》教育,使学生在军训中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军训期间的规章制度,增强组织性、纪律性。《内务条令》是规定军队内部关系、生活制度和军人职责的条令。在军训中要进行军人职责教育和连队一日生活制度的贯彻,培养良好的军人举止和作风。

(二)进行轻武器常识和队列操枪训练。使学生熟练掌握56式半自动步枪常识和队列操枪的基本要领。

(三)军事理论学习。军事理论主要讲授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等知识。通过军事理论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激发爱国热情,使之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四、军训时间及日程安排

(一)军训时间:2011年9月17至9月28日。

(二)具体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校区

9月15—16日

学生发服装

全校

9月15日

教官入校

9月17日(待定)

军训动员大会暨开学典礼

全校

9月23日

上午

学院运动会

呼兰

下午

休息

呼兰

全天

休息

江南、江北

9月25日

上午

大合唱比赛

呼兰、

下午

大合唱比赛

江南、江北

9月26日

上午

队列考核

全校

下午

阅兵预演

全校

9月27日

下午

阅兵预演

全校

9月28日

9:00-11:00

阅兵式(总结表彰大会)

全校

下午或晚间

送教官

备注

没有标注事项的日期为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时间(具体安排见课表),军事理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军训期间活动安排

为了激发学生军训热情,鼓舞学生军训士气,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军训期间将以校区为单位开展以“强国防、促和谐、兴师大”为主题的军旅歌曲大合唱比赛、板报大赛等活动。同时还要评选“军政训练先进连队”、“内务优秀寝室”、“军训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官”等评优活动。

六、学生请、销假、免训等问题

根据学校军训条例规定:凡参加军训的学生,军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因病请假者,须持校医院或校外定点医院证明;特殊原因请假者,本人须写出报告,各学院主抓军训工作的领导核实后签署意见。3天以内请假,由各学院批准;虽经各级批准,但病(事)假累计超过3天以上,取消当年军训资格,随翌年学生重修。

集中军训期间,凡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如运动员代表学校参赛等)而不能参加军训的,有关单位须事先写出报告,报请主管书记批准,武装部将按有关规定确定学生军训成绩。

因生理缺陷或患有严重疾病,确实不能参加集中军事训练的学生各院系可让学生提出申请。免训者须填报免训申请表,并附有校医院或校外定点医院证明、院系领导意见,报武装部审批备案,军训成绩按合格成绩评定。被批准免于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必须参加军事理论课的学习和考试。

七、军训服装使用及收费问题

军训服装收费每人24元。新生入学后由各学院收取军训服装抵押金每人50元,领取军训服装时由学院统一交到劳动服务总公司。军训结束后,检查所回收的军训服装没有丢失或损坏后第二年每人返回26元,如有军训服装丢失或损坏将从服装抵押金中扣除一定费用。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本院、系军训学生的领导和管理。各院、系带队干部要坚持每天深入训练场,配合解放军教官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军训的管理工作。要组织好军事科目的考核、教唱革命歌曲、国防征文和军训总结等工作。

(二)各院、系参训工作人员需着军装到训练场,协助教官做好军训各项管理工作。

(三)为保证军训质量,营造良好的军训氛围,做到严格有序的军训管理,要求军训师各级干部都要以解放军三大条令为依据,对参训学生进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全体参训学生要服从干部管理,听从指挥,爱护武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今年军训的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多。因此,各级干部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军训任务顺利完成。

(五)军训结束后,希望各院、系及时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引导和组织学生学习和发扬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与作风,把军训成果进一步巩固好,为各学院学生军训评估做好准备。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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