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遴选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的通知
2011年09月15日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姜思哲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 [2005]1 号)精神,我校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和各学院的配合下,2010年已成功为我校大一学生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课。学校十分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师资的选拔培养,为进一步补充师资力量,壮大并稳定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队伍,现面向全校第二次公开遴选心理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授课教师,进一步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课师资队伍向规范化、专业化和稳定化迈进。

1.选拔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条件

参与选拔的教师要自愿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各学院书记、副书记和年级辅导员。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能长期从事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教学工作。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4)有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2.报名时间:9月13日――9月20日。

3.报名及考核方法:

(1)填写《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松北校区行政楼305室,并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malin19780202@163.com

(2)根据报名及考察情况,确定授课教师人选。

(3)定期选送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升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提高专业水平。

(4)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本学期组织授课教师进行集体备课。

联系人:马林

联系电话:13766966765 88060540(办)

附表:《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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