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在校生学费的通知
2011年08月25日   财务处通讯员刘晓斌

为了方便在校生交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期限: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

二、交费方式:

1. 银行划转: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由学校统一办理或自己办理并在财务处收费科备案的中国银行卡)的同学,请在9月5日之前将所交费用足额存入银行卡内,银行将不定期代扣学费,学费收据通过学院发到学生手中。

2. 现场交费:没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的同学,财务处安排8月29日至9月2日在江南、江北校区集中收费。

集中收费时间:上午:8:15----11:30 下午:13:00----16:00

集中收费方式:现场划卡(各银行的银联卡均可),不收现金。

集中收费地点:江南主楼104室;江北行知楼105室

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的同学只需在规定期限之前,将所交费用足额存入卡内即可,不需到现场交费。(没有中国银行交费卡的同学可以到任意一个中国银行办一张卡,然后携带中行银联卡、身份证到江北行知楼201室财务处收费科登记备案,以后可以用此卡通过银行划转交费)

温馨提示: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中行卡,因为学校不仅通过该卡对学费、住宿费进行扣缴,而且通过该卡发放每月的伙食补助、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如有丢失、消磁等现象,请到中国银行及时办理新卡并登记备案。

财务处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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