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2011年07月14日   人事处通讯员刘威

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现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全国通用标准

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各模块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各模块满分均为100分)。

二、省内合格标准

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各模块成绩我省省内合格标准为30分。

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index.htm查询。

四、请各单位及时将上述合格标准向教职工公布,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通知书将由人事处师资管理科统一办理后为教职工发放。

联 系 人: 姜雪娥 刘 威

联系方式: 88060196 88060161

人事处

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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