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十批面上资助的通知》文件精神,第五十批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至7月31日(网上申报系统同时开通),为做好我校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目的
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旨在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中的优秀者,以利于他们完成科研工作任务,并迅速成长为各类高水平专业人才,为我国科技、教育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防建设做出贡献。
二、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等级与金额
资助金分为两个等级:
1等5万元人民币;2等3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人范围
此项基金是专门为国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因此,其他任何人不能申请此项基金的资助。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规定,属于下列情况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本次资助: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基金的;
2.将在六个月内(按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计算)期满出站的。
四、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博士后准备申报材料
6月25日至7月15日,请博士后网下准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及“专家推荐意见表”。“申请书”样式及“专家推荐意见表”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点击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评审”下载。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获得学位情况,过去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资助项目的内容、意义、目标、创新和特色、进度、预期结果及国内外在这方面的研究水平,现有科研条件;申请资助等级、金额和用途等;
“专家推荐意见表”由本学科领域内两位专家(其中一位为合作导师)在上述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
2.博士后网上提交“申请书”
7月15日至7月31日,请博士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点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评审”(7月15日开通),以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申报软件并在网上提交“申请书”。
3.“设站单位”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通迅地址”填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150025),申请表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不需加盖公章;
4.填写上传完毕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原件),以及将该文档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sdrsc@163.com;
5.各在站博士后必须在2011年7月25日前将网上申请提交完成,并提交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按规定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 军
联系电话:88060195
人事处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