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我校教职工领取子女参加高考交通费补助的通知
2011年06月13日   工会通讯员胡译平

各部门工会:

2011年高考现已结束,为充分体现校工会对广大教职工的关爱,学校工会决定,2011年继续对家中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学校正式在职教职工给予交通费补助。

具体要求如下:

1.由各单位出具证明,证明该同志确系我校工会会员,为我校正式在职员工,且确有子女参加今年高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考生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2.上报时间:截至2011年6月20日。

3.上报地点:哈师大工会办公室(行知楼732室)。

联系人:赵慧宁、胡译平

联系电话:88060127

工会

201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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