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春季长跑比赛规程
2011年05月17日   体育科学学院通讯员隋东旭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培养学生自主科学的锻炼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隆重庆祝我校建校60周年,迎接哈尔滨师范大学第53届田径运动会胜利召开,决定举行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春季长跑比赛。

一、比赛日期

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15:00

二、比赛地点及路线

比赛起终点为哈师大江北校区体育场,路线图见附件(男子跑两圈,女子一圈。)

三、参赛办法

以院为单位报名。每院男、女报名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

运动员资格: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籍的本、专科学生(包括研究生,留学生)

四、比赛要求

1、各学院赛前要对参赛运动员做好身体检查,凡身体不适或有特殊病史的学生不能参加比赛,否则出现意外情况自行负责。

2、各院应准备明显的号码簿,标记清楚学院名称和运动员号码(运动员身体前面要标记院名,身体后面要标记号码),号码簿不清楚的不允许参加比赛。

3、在比赛中一经发现作弊行为,立即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取消其所在院的团体赛成绩。

4、若在比赛中出现异议,各学院可提出申诉,赛会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录取办法

1、团体赛录取前八名。

2、个人赛男、女各录取前20名。

六、团体赛计分办法

1、参加比赛获得前100名的按运动员名次计分,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以此类推。

2、凡参加比赛跑完全程者计0.5分。

3、团体总分=男女得分之和。

4、若团体总分出现相同情况,则按单位前十名录取多者名次在前;若前十名录取人数相同,则以单位前二十名录取人数多者名次在前,以此类推。

七、奖励办法

1、团体赛前三名将获得学校颁发的奖杯,并将获得校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加分,具体如下:第一名50分,第二名30分,第三名15分。

2、个人赛前八名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并获得相应奖品。

3、奖杯、证书及奖品颁发在校运动会进行。

八、报名办法

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要积极组织学生报名,组委会将于2011年5月18日13:30在体育楼401会议室召开领队会,研究竞赛相关事宜,各学院派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参加,并将报名单一并上报。

联系人:李志国,电话:18745057122

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春季长跑比赛路线图

哈尔滨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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