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11届毕业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2011年05月04日   体育科学学院通讯员隋东旭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我校2011届毕业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

一.测试对象: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测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一)2011年5月21日江北校区

上午8:30—12:00,文科学院(文学院、社会与历史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管理科学、斯拉夫语学院、东语学院、西语学院)

下午13:30—16:00,理科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二)2011年5月22日江南校区

上午8:30—12:00,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传媒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经济学院。

(三)补测时间和地点安排

补测时间:5月28日上午8:30—11:30

补测地点:江北校区田径场

三.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掷实心球、立定跳远、50米跑、800米/1000米(台阶实验)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在测试前将本院学生的身体状况了解透彻,凡身体主要脏器有疾病者或身体残疾、畸形者,急性病患者可持医院证明到体科院办公室填写免测表格,办理免测手续。凡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处在月经期的女生,可持医院证明或学院假条进行补测。

(二)受试学生在测试前需进行针对性体能训练,测试时应穿运动装、运动鞋参加测试,并在正式测试开始前半小时,自行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拉伤。

(三)参加测试的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测试,合格标准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体测合格证书在毕业前由各学院统一领取,测试过程如发现作弊现象,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联系人:隋东旭,电话:88060118 。

哈尔滨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1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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